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或代理機構通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3家) 進行談判,后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靈活性的特點,經(jīng)常被各集中采購機構在日常工作中運用。《采購法》第38條給出了競爭性談判的一個操作程序,但相對比較籠統(tǒng),對一些具體細節(jié)如何操作沒有明確,因此,各集中采購機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有很大的差異。
公開招標是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是指采購人按照法定程序,通過發(fā)布招標公告,邀請所有潛在的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采購人通過某種事先確定的標準,從所有投標供應商中擇優(yōu)評選出中標供應商,并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
技術標投標文件注意事項:
1、計劃開竣工日期是否符合招標文件中工期安排與規(guī)定,分項工程的階段工期、節(jié)點工期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工期提前要合理,要有相應措施,不能提前的決不提前,如鋪架工程工期。
2、工期的文字敘述、施工順序安排與“形象進度圖”、“橫道圖”、“網(wǎng)絡圖”是否一致,特別是鋪架工程工期要針對具體情況仔細安排,以免造成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現(xiàn)象。
3、總體部署:施工隊伍及主要負責人與資審方案是否一致,文字敘述與“平面圖”、“組織機構框圖”、“人員簡歷”及擬人職務等是否吻合。
4、施工方案與施工方法、工藝是否匹配。
5、施工方案與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書有關承諾是否一致。材料供應是否與甲方要求一致,是否統(tǒng)一代儲代運,是否甲方供應或招標采購。臨時通信方案是否按招標文件要求辦理。(有要求架空線的,不能按無線報價)。施工隊伍數(shù)量是否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配置。
什么是投標書?
投標書是指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書的條件和要求,向招標單位提交的報價并填具標單的文書。它要求密封后郵寄或派專人送到招標單位,故又稱標函。它是投標單位在充分領會招標文件,進行現(xiàn)場實地考察和調(diào)查的基礎上所編制的投標文書,是對招標公告提出的要求的響應和承諾,并同時提出具體的標價及有關事項來競爭中標。
注意的問題
招標文件編制應注意的問題
招標文件的編制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⑴所有采購的貨物、設備或工程的內(nèi)容,詳細地一一說明,以構成競爭性招標的基礎;
⑵制定技術規(guī)格和合同條款不應造成對有資格投標的任何供應商或承包商的歧視;
⑶評標的標準應公開和合理,對偏離招標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術規(guī)格的標書的評審標準,更應切合實際,力求公平;
⑷符合本國的有關規(guī)定,如有不一致之處要妥善處理。
招標書是招標人利用投標者之間的競爭達到優(yōu)選買主或承包方的目的,從而利用和吸收各地優(yōu)勢于一家的交易行為所形成的書面文件。屬于邀約的范疇。
所謂招標書,即業(yè)主按照規(guī)定條件發(fā)招標書,邀請投標人投標,在投標人中選擇理想合作伙伴的一種方式。
招標書是招標過程中介紹情況、指導工作,履行一定程序所使用的一種實用性文書。
招標書是一種告示性文書,它提供全面情況,便于投標方根據(jù)招標書提供情況做好準備工作,同時指導招標工作開展。
招標文件的內(nèi)容應符合國內(nèi)法律法規(guī)、國際慣例、行業(yè)規(guī)范等。這就要求采購從業(yè)人員不僅要具有的知識、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還要有一定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如合同條款不得和《合同法》相抵觸。如有的招標文件中要求有本省的某行業(yè)領域資格證書,限制外地供應商競爭的規(guī)定,就與我國法律相背離。
招標代理機構面對的是采購單位對自己的項目了解程度差異非常大,再加上采購項目門類繁多,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前就要對采購單位狀況、項目復雜情況、具體要求等所有需求有一個真實全面的了解。
招標書寫作是一種嚴肅的工作,要求注意:
(1)周密嚴謹。招標書不但是一種“廣告”,而且,也是簽訂合同的依據(jù)。因而,是一種具有法律效應的文件。這里的周密與嚴謹,一是內(nèi)容,二是措辭。
(2)簡潔清晰。招標書沒有必要長篇大論,只要把所要講的內(nèi)容簡要介紹,即可,切忌沒完沒了地胡亂羅列、堆砌。
(3)注意禮貌。這時涉及的是交易貿(mào)易活動,要遵守平等、誠懇的原則,切忌盛氣凌人,更反對低聲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