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點燈:
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如設有瞄準點標志, 應設置瞄準點燈。 瞄準點燈應與瞄準點標志設在一起。 瞄準點燈應采用全白色燈,至少應設置 6 個,其布置如圖 6. 2. 7 所示。 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時,應采用嵌入式燈。
FATO 邊界燈
FATO 邊界燈應沿 FATO 邊線設置。 對于跑道型 FATO,每邊應均勻設置不少于 4 個(包括每個角上的燈),且長邊上燈的間距不得大于 30 m;對于非跑道型 FATO,燈具應均勻設置,如該區(qū)為正方形或長方形,每邊應設置不少于 4 個燈 (包括每個角上的燈); 如該區(qū)為其他形狀 (包括圓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 5 m,少應設置 10 個燈。
TLOF 邊燈:
TLOF 邊燈應均勻布置。 對于表面直升機場,其間隔不得大于 5 m;對于高架直升機場和直升機水上平臺,其間隔不得大于 3 m。 每邊 (含每個角上的燈) 應至少設置 4 個燈。 TLOF 為圓形并且燈沿周邊均勻布置時,應至少設置 14 個燈。
這的拓展了通用飛機特別是直升機的應用空間范圍,嵌入式順序閃光燈,相當于延長了300米跑道,的提升了飛機起降的安全性,從理論上講飛機起降的安全性提升了15%。
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燈,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設置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燈;但當終進近和起飛區(qū)與接地和離地區(qū)幾乎重合或該區(qū)的范圍明顯時,可不設。燈具沿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的邊緣均勻設置。如該區(qū)為正方形或長方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每邊應設置不少于4個燈(包括每個角上的燈);如該區(qū)為其它形狀(包括圓形),燈的間隔不得大于5m,少應設置10個燈。 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燈應為恒定發(fā)白光的全向燈。
瞄準點標志,當直升機在進入接地和離地區(qū)前,有必要進近到一個特定的地點時,應在直升機場設置瞄準點標志(CM-HT12/D直升機場瞄準點燈)。瞄準點標志應位于終進近和起飛區(qū)內,呈等邊三角形,其中一個角的平分線與主要進近方向相一致。標志應采用連續(xù)白線,三角形邊長不少于9米,線寬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