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要求
1)活性炭吸附罐按JB/T 2932《水處理設備技術條件》進行制造。
2)焊縫外觀須平整、均勻,不得有夾渣、弧坑和氣孔等缺陷,不得留有熔渣及飛濺物。
3)當設備為壓力式吸附時,應有超壓保護裝置。
4)設備對活性炭的支撐建議采用濾板形式,濾板的平面度公差為5mm。
5)設備應設置方便的反沖洗管路及放凈口,且所排放的液體應不對周圍產生污染。
6)當設備進出水壓力差大于0.05MPa時,應進行反沖洗,反沖洗強度為5~10L/(s·m)。反沖洗時,應有防止活性炭被沖入管道內的保護措施。
7)設備的進出口應設置壓力表和方便的取樣口。
8)當設備為壓力式吸附時,應出具準確的計算說明書,以確保設備能承受大的工作壓力。
9)當設備為常壓式吸附時,應進行盛水試漏,當設備為壓力式吸附時,應在1.25倍的設計壓力(且不小于設計壓力+0.1MPa)下進行水壓強度試驗,檢查焊縫及結構,應無損壞、異常變形及滲漏現(xiàn)象。
10)設備的材質,推薦使用碳鋼或不銹鋼,當設備為常壓、小直徑時,還可用有機玻璃、塑料和玻璃鋼等制造。
廢氣活性炭吸附罐是一種常用的廢氣處理設備,主要用于處理有害氣體排放。該設備利用活性炭的吸附特性,將有害氣體吸附在表面上,并通過空氣流動的方式將凈化后的氣體排放出去,減少對環(huán)境的污染。
廢氣活性炭吸附罐的主要部件有活性炭層、進出口管道、風機、控制系統(tǒng)等?;钚蕴繉邮俏焦拗匾慕M成部分,它需要選擇適當的活性炭材料,一方面要保持良好的吸附性能,另一方面還要考慮材料的耐久性,以免對環(huán)境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廢氣吸附活性炭是廣泛應用于各種環(huán)境治理設備中的一種材料。隨著時間的推移,廢氣吸附活性炭會逐漸失去吸附能力,從而影響治理效果。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換廢氣吸附活性炭。
針對采用一次性顆粒狀活性炭處理VOCs廢氣,年活性炭使用量不應低于VOCs產生量的5倍,即1噸VOCs產生量,需5噸活性炭用于吸附?;钚蕴扛鼡Q周期一般不應超過累計運行500小時或3 個月,更換周期計算按《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關于將排污單位活性炭使用更換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有關要求執(zhí)行。
活性炭吸附塔含以下組成部分:
1、吸附塔塔體部分含有:檢修爬梯、檢修人孔、底座等。
2、吸附層部分含有:沖孔板、吸附物料進出口、應急通道;
3、檢測系統(tǒng)含有:壓差表、泄壓爆破片、溫度傳感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