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一以銀錠為主幣,征稅一兩以上收銀,清朝各州縣每年分夏,秋兩季征收田賦,完糧是足銀。因中央不鑄造統(tǒng)通銀兩,民間使用的銀子未必是足銀,各地銀錠形式、成色、平碼不同,因此每逢納稅前由銀匠和銀鋪將民間散銀熔鑄成足銀上當。一些銀匠勾結吏役趁機在銀兩成色,分量上苛剝百姓,造成許多復雜的社會問題。
先秦時期的刀、布、圜錢等金屬鑄幣上的文字是用大篆來書寫的。秦漢時期,錢文書體屬小篆范疇,如半兩、五銖,但已有漢隸風格,其中莽錢為懸針篆。魏晉南北朝書體復雜。唐代錢幣為八分隸書,唐代以后隸書盛行,五代十國主要為真、篆、隸三種。北宋錢幣則有篆、隸、真、行、草。自南宋光宗紹熙以后至元、明、清,錢文均以楷書(真書)為主,間或篆、隸書體。因為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錢文又有蒙、滿、回、黨項(西夏)等少數(shù)民族文字。
齊、燕、趙等國的刀幣,韓、魏、秦等國的布幣等年代久遠,比圓形錢,價格昂貴。存世數(shù)量少的錢幣還有唐代叛軍史思明洛陽后鑄的“得壹元寶”,后發(fā)現(xiàn)“得壹”兩字不吉利,便改為“順天”,鑄“順天通寶”。這兩種錢幣傳世很少,“得壹元寶”尤其,為稀世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