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依據環(huán)境影響評價結論確定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的位置及其與周圍人群的距離,并經具有審批權的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可作為規(guī)劃控制的依據?!?br />
在對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場址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時,應考慮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可能產生的有害物質泄漏、大氣污染物(含惡臭物質)的產生與擴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風險等因素,根據其所在地區(qū)的環(huán)境功能區(qū)類別,綜合評價其對周圍環(huán)境、居住人群的身體健康、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的影響,確定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與常住居民居住場所、農用地、地表水體以及其他敏感對象之間合理的位置關系。
【應避免建】在溶洞區(qū)或易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響的地區(qū)。
應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高壓輸電線路防護區(qū)域以外。
應位于居民中心區(qū)常年風頻的下風向。
集中貯存的廢物堆選址除滿足以上要求外,還應滿足要求。
【危險廢物堆放要求;】
基礎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滲透系數≤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厘米/秒。
堆放危險廢物的高度應根據地面承載能力確定。襯里放在一個基礎或底座上。
襯里要能夠覆蓋危險廢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圍。襯里材料與堆放危險廢物相容。在襯里上設計、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統(tǒng)。
【應設計建造徑流疏導系統(tǒng),】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會流到危險廢物堆里。
危險廢物堆內設計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時降水量。
危險廢物堆要防風、防雨、防曬。
產生量大的危險廢物可以散裝方式堆放貯存在按上述要求設計的廢物堆里。
【不相容的危險廢物不能堆放在一起。】(解析:化學性質不相容的危廢一律分隔堆放,其分區(qū)應采用完整的隔離間(不滲透隔墻或圍堰)分割,并在各區(qū)域醒目位置設該類危廢的標志牌。)總貯存量不超過300Kg(L)的危險廢物要放入符合標準的容器內,加上標簽,容器放入堅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應設多個直徑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氣孔。不相容危險廢物要分別存放或存放在不滲透間隔分開的區(qū)域內,每個部分都應有防漏裙腳或儲漏盤,防漏裙腳或儲漏盤的材料要與危險廢物相容。其他堆放要求:不同種類危險廢物應有明顯的過道劃分(應設置搬運通道、人員運輸通道),墻上張貼對應的危廢名稱。
【儲存場地以混凝土】,磚,或經過防止腐化處理的鋼材料進行建設,場所需要密閉且有通風口。
儲存場所達到三防要求,既防風、防水、防曬,離開居民區(qū)域800m外,地表水域150m外,場所內圍墻分割區(qū)域,不能同種類物品放置同一區(qū)域。地面采用防靜電硬質環(huán)氧樹脂材料,防止靜電以及防止液體滲漏。內部需要有引水槽,或者有防止泄露等回收裝置(如類似托盤類有一定容積率的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