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標燈的作用: 航標燈的功能也可以引入船內(nèi),可以給出船的位置,或提醒其他船舶本船因螺旋槳失效、擱淺、發(fā)動機故障等原因而停泊。
150米的物體(如廣播電視塔、大跨越斜拉橋等)應在其設置高光強A型障礙燈,并且應以中、高光強障礙燈配合使用。
瞄準點燈,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如設有瞄準點標志,應設置瞄準點燈。瞄準點燈與瞄準點標志設在一起。瞄準點燈應采用全白色燈,至少應設置6個。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時,采用嵌入式燈。
航標燈有固定燈標、燈知浮標、燈船和燈塔4種。固定燈標、燈浮標和燈船是作導航和警告用的信標。燈塔道在海上晝夜發(fā)出可識信號,供船舶測定位置和向船舶提供危險警告。
為航行船舶提供了安全,在長江上營運的航運公司普遍反應良好;太陽能一體化航標燈在長江全線應用后,減少了航標維護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減少事故發(fā)生機率,減少了海損事故帶來的經(jīng)濟損失。
以前,長江航道使用的航標燈按供電方式分為太陽能供電和電池供電兩種,航標燈的燈器、電池或太陽能板是分開通過導線連接的。由于航標燈工作環(huán)境惡劣,其產(chǎn)生異常、電池老化、導線接觸不良或燈器損壞的情況時有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