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具體案件的過程中,有一些文件,直接關系到案情的認定,比如收據(jù),發(fā)票,鑒定證書,合同等等,這些文件通常具有較強的證據(jù)效力,但是,由于一系列的主客觀原因會使這些重要的文件受到污損,鑒于其對案件的重要性,對污損文件進行檢驗十分必要,特別是在案件高發(fā)的時期,許多案件具有不同以往的新特點,在這些案件中受污損的文件對案件的定性,對案件特點的分析具有重要的作用,這就給污損文件的檢驗工作增加了新的內(nèi)涵。
文書鑒定又稱可疑文件鑒定。指運用知識,根據(jù)鑒定人的經(jīng)驗,并結(jié)合測量、檢測的結(jié)果,通過綜合分析評斷,對各類可疑文件的書寫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質(zhì)、狀態(tài)、形成過程等進行的判斷。文書鑒定的任務是揭示文書物證與特定人以及可疑客體之間的關系,為進一步判斷文書物證是否為偽造、變造提供客觀依據(jù)。
委托方對于書寫時間鑒定的要求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相對形成時間是否存在差異鑒定,另一種則是單一材料形成時間爭議鑒定。
文書形成時間主要涉及的書寫工具:中性筆(即簽字筆)、圓珠筆、鋼筆、毛筆。
文書形成時間鑒定涉及的文件: 激光打印文件、噴墨打印文件。
文書行程時間涉及的其他材料:印章,印文,捺印手印的印油、印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