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是砂漿的主要膠凝材料,常用的水泥品種有普通水泥、礦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和復合水泥等,具有可根據(jù)設計要求、砌筑部位及所處的環(huán)境條件選擇適宜的水泥品種。選擇中低強的水泥即能滿足要求。水泥砂漿采用的水泥,其強度等級不宜大于32.5級;水泥混合砂漿采用的水泥,其強度等級不宜大于42.5級。如果水泥強度等級過高,則可加些混合材料。對于一些特殊用途,如配置構件的接頭、接縫或用于結構加固、修補裂縫,應采用膨脹水泥。 [1]
水泥品種的選擇與混凝土相同。水泥標號應為砂漿強度等級的4-5倍,水泥標號過高,將 使水泥用量不足而導致保水性不良。石灰膏和熟石灰不僅是作為膠凝材料,更主要的是使砂漿具有良好的保水性。
砌筑砂漿試塊強度驗收時,其強度合格標準符合以下規(guī)定:
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的小一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的0.75倍。
注意:①砌筑砂漿的驗收批,同一類型、強度等級的砂漿試塊應不少于3組,當同一驗收批只有一組試塊時,該組試塊抗壓強度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②砂漿強度應以標準養(yǎng)護,齡期28天的試塊抗壓試驗結構為準。
抽樣數(shù)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各種類型及其強度等級的砌筑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
檢驗方法:在砂漿攪拌機出料口取樣制作砂漿試塊(同盤砂漿只應制作一組試塊),后檢查試塊強度實驗報告單。
當施工中或驗收時出現(xiàn)以下情況,可采用現(xiàn)場檢驗方法對砂漿和砌體強度進行原位檢測或取樣檢測,并判定其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