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變物體界面物理化學特性為目的產(chǎn)品,也可以稱為界面改性劑。對物體表面進行處理,以改善材料的表面性能,則稱為表面處理。界面劑在不同領域都有應用,對物體表面處理工藝手段及目的也都不同,常見的界面劑對物體界面的處理與改性可分為四種工藝類型:潤濕與浸漬、涂層處理、偶聯(lián)劑處理以及表面改性。
砌筑砂漿指的是將磚、石、砌塊等塊材經(jīng)砌筑成為砌體的砂漿。 它起粘結(jié)、襯墊和傳力作用,是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水泥砂漿宜用于砌筑潮濕環(huán)境以及強度要求較高的砌體。
水泥石灰砂漿宜用于砌筑干燥環(huán)境中的砌體;多層房屋的墻一般采用強度等級為M5的水泥石灰砂漿;磚柱、磚拱、鋼筋磚過梁等一般采用強度等級為M5~M10的水泥砂漿;磚基礎一般采用不低于M5的水泥砂漿;低層房屋或平房可采用石灰砂漿;簡易房屋可采用石灰黏土砂漿。
水泥是砂漿的主要膠凝材料,常用的水泥品種有普通水泥、礦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和復合水泥等,具有可根據(jù)設計要求、砌筑部位及所處的環(huán)境條件選擇適宜的水泥品種。選擇中低強的水泥即能滿足要求。水泥砂漿采用的水泥,其強度等級不宜大于32.5級;水泥混合砂漿采用的水泥,其強度等級不宜大于42.5級。如果水泥強度等級過高,則可加些混合材料。對于一些特殊用途,如配置構(gòu)件的接頭、接縫或用于結(jié)構(gòu)加固、修補裂縫,應采用膨脹水泥。 [1]
水泥品種的選擇與混凝土相同。水泥標號應為砂漿強度等級的4-5倍,水泥標號過高,將 使水泥用量不足而導致保水性不良。石灰膏和熟石灰不僅是作為膠凝材料,更主要的是使砂漿具有良好的保水性。
砌筑砂漿應采用砂漿攪拌機進行拌制。砂漿攪拌機可選用活門卸料式、傾翻卸料式或立式,其出料容量常用200L 。 攪拌時間從投料完成算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不得小于2分鐘。 2、水泥粉煤灰砂漿和摻用外加劑的砂漿,不得小于3分鐘。 3、摻用有機塑化劑的砂漿,應為3-5分鐘。 拌制水泥砂漿,應先將砂與水泥干拌均勻,再加水拌合均勻。 拌制水泥混合砂漿,應先將砂與水泥干拌均勻,再加摻加料(石灰膏、黏土膏)和水拌合均勻。 摻用外加劑時,應先將外加劑按規(guī)定濃度溶于水中,在拌合水投入時投入外加劑溶液,外加劑不得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漿中。 砂漿拌成后和使用時,均應盛入貯灰器中。如灰漿出現(xiàn)泌水現(xiàn)象,應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分別在拌成后3小時和4小時內(nèi)使用完畢;當施工期間高氣溫超過30度時,分別在拌成后2小時和3小時內(nèi)使用完畢。對摻用緩凝劑的砂漿,其使用時間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