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公告登報通常用于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的當事人,尤其是在仲裁程序中需要公告送達法律文書(如仲裁通知、裁決書等)時。以下是關于仲裁公告登報的詳細指引:
一、什么情況下需要登報公告?
1. 當事人下落不明:無法通過直接、郵寄、電子等送達法律文書。
2.法定程序要求:根據(jù)《仲裁法》或仲裁規(guī)則,需通過公告完成送達。
3. 涉外仲裁:當事人位于境外且無法通過常規(guī)送達。
二、登報流程
1. 申請公告送達
由仲裁會或一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無法送達的理由,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如郵寄退回憑證、查無此人的證明等)。
-仲裁機構審核通過后,出具《公告送達通知書》。
2. 選擇報紙
國內仲裁:一般需在省級以上公行的報紙(如《農民日報》《法制日報》或地方性報紙,如《XX日報》)。
涉外仲裁:可能需》(海外版)或性報刊刊登。
3. 聯(lián)系報社辦理
提供材料:仲裁機構出具的《公告送達通知書》、公告內容(需加蓋仲裁機構公章)、經(jīng)辦人明。
報社審核后安排刊登,通常需支付費用(費用因報紙和字數(shù)而異)。
4. 公告生效時間
自公告見報之日起滿60日(國內)或90日(涉外)視為送達。
三、公告內容要求
公告需包含以下關鍵信息:
當事人姓名/名稱、案由、仲裁機構名稱;
文書名稱(如“仲裁通知書”“裁決書”)及主要內容;
要求被公告方在期限內文書或參與程序;
逾期未響應的法律后果(如缺席審理);
仲裁機構聯(lián)系。
示例模板:
仲裁會公告
(被申請人姓名/名稱):
本委受理(申請人)與你方關于(案由)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文書名稱)。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委,逾期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電話:XXX-XXXXXXX
地址:XX市XX區(qū)XX路XX號
四、注意事項
1. 性:需確保公告程序符合《仲裁法》及仲裁規(guī)則,否則可能影響文書效力。
2. 報紙選擇:需選擇仲裁機構或認可的報紙,否則可能無效。
3. 留存證據(jù):保留刊登的報紙原件及付款憑證,作為送達證明。
4. 涉外案件:需遵循《海牙送達公約》或雙邊司法協(xié)助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