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資陽交通標志桿,四川標志桿,標志桿廠家,標志桿廠家 |
面向地區(qū) |
品牌 |
Philips/飛利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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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廠家 |
Philips/飛利浦 |
材質 |
金屬 |
燈光顏色 |
其它 |
風格 |
中式 |
功率 |
40w |
照明面積 |
500m2 |
主要適用范圍 |
高速公路 |
022年1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公路交通標志標線優(yōu)化提升專項工作實施情況的通知,公布階段性工作實施情況,并對持續(xù)推進公路交通標志標線優(yōu)化提升提出要求。聚焦高速公路樞紐互通立交及出入口等復雜路段,提升交通標志標線與關聯(lián)路網協(xié)調適應水平;積極推進《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guī)范》《公路交通標線通用技術規(guī)范》等標準規(guī)范制修訂,健全完善公路交通標志標線動態(tài)評估優(yōu)化長效機制。
道路施工安全標志
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用以提醒車輛駕駛人和行人注意。共有26種。其中,道路施工區(qū)標志共有20種,用以通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交通阻斷、繞行等情況。設在道路施工、養(yǎng)護等路段前適當位置。
交通標志的支撐方式可分為柱式、懸臂式、門架式、附著式四種。
交通標志支撐方式應根據交通量、車型構成、車道數、沿線構造物分布、風荷載大小以及路側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1)警告、禁令、指示標志和小尺寸指路標志宜采用單柱式支撐方式,中、大型指路標志可采用雙柱或多柱式支撐方式。
(2)當符合下列條件時,根據需要可采用懸臂式或門架式等懸空支撐方式(版面內容少時,宜采用懸臂式):
①交通量達到或接近設計通行能力時;
②互通式立交的設計很復雜時;
③單向有三個或三個以上車道時;
④互通式立體交叉間距較近時;
⑤出口為多車道時;
⑥大型車輛所占比例很大時;
⑦穿越多個互通式立體交叉、為保持標志信息設置位置的一致性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