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別名 |
電動搬運車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無人搬運車(automated guided vehicle,簡稱AGV),為一工業(yè)應用中不需駕駛員的搬運車,以可充電之蓄電池為其動力來源。一般可透過電腦來控制其行進路線以及行為,或利用電磁軌道(electromagnetic path-following system)來設(shè)立其行進路線,電磁軌道黏貼于地板上,無人搬運車則依循電磁軌道所帶來的訊息進行移動與動作。另外,還有如:液壓支架搬運車 (分為一體車及分體車,分體車亦稱拖掛式液壓支架搬運車)
當平面搬運距離在30米左右時,行駛速度通過手柄上的無極變速開關(guān)控制,跟隨操作人員步行速度的快慢,在降低人員疲勞度的同時,了操作的安全性。如主要搬運路線距離在30米以上至70米左右時,可以采用帶折疊式踏板的電動托盤車,駕駛員站立駕駛,大速度可提高近60%。
注意事項: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米;周圍空氣溫度不得超過+40℃,不低于-25℃;當環(huán)境溫度為+40℃時,相對濕度不超過50%,在較低溫度時,允許有較大的相對濕度;硬質(zhì)、平坦的地面。禁止在易燃易爆或酸堿等腐蝕性環(huán)境中使用本車。
———— 認證資質(zhì) ————